当前位置:首页>最新政策>最新政策>广东省机电专业高技能人才可贯通工程技术职称(广东省机电专业高评委)

广东省机电专业高技能人才可贯通工程技术职称(广东省机电专业高评委)

发布时间:2023-03-25 14:40:08

一、申报评审条件

 

(一)结合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分系列推进的部署安排,按照《广东省工程系列机电专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评价条件》组织开展申报评审。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省工程系列机电专业职称条件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以及高技能人才申报互通技术职称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同等要求(当年有效)。应当累计不少于 12 天或 72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 18 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 42 学时,根据规定,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一年一般安排 7天或 42 学时;选修科目不少于 12 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可任意选择至少 2项学习内容。

 

二、申报途径和材料

(一)机电专业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技术职称评审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省工程系列机电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对于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机电专业高技能人才,各级人社部门要专门设立机电专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申报点,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由各相关申报点直接受理后按规定程序报送省工程系列机电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有条件的地市和行业领域,可探索对申报人现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社保凭证、在职在岗证明等机电专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评审证明材料试行告知承诺制,由申报人作真实有效的书面承诺,经用人单位确认后替代证明。

(四)申报人员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填报并同时提交(表 2)(表 3)等申报电子材料(其中必须在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封面页的现职称栏目填写现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五)评审相关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统一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作的表格。

 

三、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和《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核。省工程系列机电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受理审核相关申报人材料过程中,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将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书面告知

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评审标准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政策规定的。

 

(四)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

 

省工程系列机电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及时做好评审结果告知和评后公示工作,评后公示期为 7 至 15 天。

 

四、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后公示期后将在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广东省工程系列机电专业高技能人才→技术职称贯通评审条件一览表 

 

1. 机电专业对应范围


机械专业包括: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电子、材料成型与模具、工业设计、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过程装备制造、焊接、热处理、印刷与包装机械、陶瓷机械、3D 打印、木工与玻璃机械、压力容器、特种加工等。


电气专业包括:电机与电器、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高电压与绝缘技术、高低压电器、变压器、电线电缆、风电与光伏、智能电网等(备注:本系列的专业全部是针对制造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而省电力评委主要是针对电网及电站类应用的工程技术人员)。

 

控制工程专业包括:轨道交通控制、智能楼宇、导航与控制、人工智能、物联网、系统集成、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等(备注:本系列的专业全部是针对制造企业开发应用的工程技术人员,而省其他人工智能、物联网的评委主要是平台类从事系统集成的工程技术人员)。

 

自动化专业包括:机器人、数控与伺服驱动、运动控制与过程控制、可编程控制器、变频器、嵌入式系统、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等。

 

2. 对应工种范围

见 广东省工程系列机电专业对应技能类职业(工种)指导目录

 

3. 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在职单位规章制度,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2)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奉献,作风端正。

(3) 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身体条件。

(4) 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报时需提交证书原件供职称申报点核实确认。

(5)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参照广东省工程系列机电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并经《广东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确认,具体信息可查询 www.gdmes.org。

(6)高技能人才申报及评审各层级技术职称,突出高技能人才职业特点,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评定为重点,把技能技艺、工作实绩、生产效率、产品质量、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或相关论文等作为重要依据和参考,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成绩、论文不作要求。

 

(7)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按下列规定执行:

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不合格,或受单位书面通报批评者,该考核年度不计算资历。

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该年度不计算资历且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发现并查证属实有伪造身份、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或违反政策规定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如评审通过,取消其评审结果,并予以通报。

因违法受刑事处罚的,在执行期间不计算资历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处分期满 2 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4. 助理工程师


资历条件:

 

取得相应高级工职业资格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技能工种 2 年以上。


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每年必须完成本岗位所规定的专业技能工作任务,还须具备以下专业工作能力(经历)条件之一:

 

1、参加市级或以上技能比赛 1 项以上。

2、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本技术技能一定水平,能传授一定的本专业技术技能。

3、曾参与开展新产品、新工艺或技术革新、技术改造项目 1 项以上。

4、曾参与本专业小型技术项目的设计、安装调试或技术改造等 1 项以上。

 

工作业绩条件:

申报人须了解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应提交 2 篇体现其技术技能的工作报告、工艺改进方案或解决工作难题的案例,也可以提交相关专利、论文作为证明材料。

 

申报人取得现资格后,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省级以上二类竞赛金、银、铜牌或一等、二等、三等奖的选手或教练(以公布文件为准)。

2、 获得市级以上竞赛金牌或一等奖的选手或教练((以公布文件为准)。

3、参与新产品、新工艺或技术革新、技术改造项目,获得一定的效益。

4、提出业务建设可行性建议或工作计划 1 项以上,并被采纳应用获得同行的好评和单位认可。

 

5. 工程师

 

资历条件:

 

1、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种 3 年以上。

2、长期一线工作且在本专业技术技能岗位工作 10 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可由 2 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工推荐申报。


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人,每年必须完成本岗位所规定的专业技术技能工作任务,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省级或以上技能比赛 1 项以上。

2、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本技术技能较高水平,能传授本专业技术技能。

3、掌握本专业生产技术或管理方法,曾负责或组织处理过生产技术或管理中出现的较复杂的问题 2 项以上,并取得较好效果。

4、参加 2 项以上生产技术改造工作,成绩较突出。

5、参加新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 2 项以上,并取得较显著成绩。

6、在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提高产品质量、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促进营销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7、掌握先进的技术技能水平,形成先进的技术操作方法。

 

工作业绩条件:

 

申报人须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应提交 2 篇体现其技术技能的工作报告、工艺改进方案或解决工作难题的案例,也可以提交相关专利、论文作为证明材料。

申报人取得现资格后,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级以上竞赛金、银、铜牌或一等、二等、三等奖的选手或教练(以公布文件为准)。

2、参与新产品、新工艺或技术革新、技术改造项目,获得较好的效益,受到单位好评。

3、提出业务建设可行性建议或工作计划 1 项以上,并被采纳应用,获得单位认可。

4、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1 件以上(前 5 名专利权人),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6. 高级工程师


资历条件:

 

申报人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 4 年,可申报评审机电专业的高级工程师。

 

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人,每年必须完成本岗位所规定的专业技术技能工作任务,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国家级技能比赛 1 项以上。

2、具备技能绝招绝技,并在发掘整理和传授技术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参加本行业较高难度、较复杂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 2 项以上,并得到推广应用和取得较好的效益。

4、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处理过生产过程中的重大生产、管理技术问题,或解决过疑难技术问题 2 项以上。

5、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效果良好。

6、掌握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形成领先的技术操作方法。

 

工作业绩条件:

申报人须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技术难题,应提交 2 篇体现其技术技能的工作报告、工艺改进方案或解决工作难题的案例,也可以提交相关专利、论文作为证明材料。

 

申报人取得现资格后,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竞赛金、银、铜牌或一等、二等、三等奖的选手或教练(以公布文为准)

2、参与新产品、新工艺或技术革新、技术改造项目,获得较显著的效益,受到单位表。

3、提出业务建设可行性建议或工作计划 1 项以上,并被采纳应用,获得同行专家认可。

4、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5、担任省级以上级别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6、国家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7、省级以上学科或行业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 5 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或省级以上学科或行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2 项的主要完成人(前 3 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8、授权发明专利 1 件、或实用新型专利 2 件(前 3 名专利权人),取得较显著经济效益。

9、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成绩,能够有效指导工程师或技师的工作和学习。

 

学术成果条件:

 

取得现资格后,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取得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承担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2)作为主要发明人,授权具有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

(3)参与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

(4)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专家认可,也可以提交相关论文作为证明材料;

(5)作为主要参编者,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

 

7. 破格评审

申报人虽不具备“学历和资历条件、”的规定要求,但取得技术员资格以来,工作能力(经历)及业绩成果显著,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并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评审对应资格等级:

 

一、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下级别的职称评审:

 

1. 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选手的指导专家、教练;

2. 获得中华技能大赛、全国技术能手或者南粤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3. 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二、高级工程师及以下级别的职称评审:

1. 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选手;

2. 获得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省部级表彰;

3. 取得广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说明:本评价标准条件重点参照依据人社部发【2018】74 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3 号)


版权所有 © 佛山市科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佛山人才卡入学入户代办-佛山市科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号:粤ICP备20230509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