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从事食品行业的请接收好消息,大伙可以评职称啦!
食品工程三大专业
01食品工艺工程
02食品安全工程
03食品营养工程对应的技能类职业
对应的技能类职业
食品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按照取得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可分别申报本专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职称评审。 以下专业设置可根据科技发展和工程技术工作实际变化和需要进行合理调整。
助理工程师条件
(一)资历条件:
取得食品类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 2 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从事本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本单位的科学研究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1项以上。
2.参加完成本专业小型工程项目的设计、安装调试等工作1项以上。
3.参加完成本单位的产品工艺优化、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工作1项以上。
4.具备一定的技术技能水平,为相关岗位人员培训传授本专业技术技能
(三)业绩成果条件 :
从事本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二项以上:
1.参与完成食品工艺设计、工艺优化或创新,新产品开发、 新技术应用,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提 升工作。
2.参与完成产品、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工作手册或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并在本单位实施。
3.参加处理食品安全技术或管理中出现的较复杂问题1项以上,并取得较好效果。
4.参加市级以上本专业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并取得获奖证书。
5.参与的项目获省级以上行业推荐的优秀新产品或科学技术奖等奖项。
6.省级以上行业推荐的名牌产品、特色食品或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项目的参加人员。
工程师条件
(一)资历条件 :
取得食品类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 3 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从事本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二项以上:
1.取得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内审员资格(以证书为准),参加本单位体系建设。
2.参与传统食品、餐饮菜品制作技艺推广、工艺创新和工业化生产。
3.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完成本专业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
4.作为技术骨干完成本单位 2 项以上生产技术改造、工艺优化或成果转化工作。
5.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完成企业标准、技术规范、工作手册、工程设计方案或管理规定的编写。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从事本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二项以上:
1.本专业市(厅)级以上或省级以上食品行业的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以上不限排名)、工程技术创新成果、 优秀新产品等获奖项目的完成人;或本人被评为省级以上食品行 业科技创新先进工作者。
2.作为参加人员完成市(厅)级以上产品开发、工艺设计、 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或成果推广等技术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参加1项以上市(厅)级主管部门或省级食品行业组织的制定或修改本专业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等起草工作。
4.作为2项省级以上推荐的食品行业名牌产品、特色食品等 项目或1项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参加人员。
5.参加市(厅)级以上或省级以上食品类行业组织组织的食品行业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并取得荣誉称号(以获奖证书为准)。
6.获得县(区)以上技能人才表彰(以表彰公告或获奖证书为准)。
7.作为技术骨干参加1项以上大型工程项目设计,或担任1~5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设计,任务完成情况良好。
8.作为技术骨干解决了本单位1项以上较复杂的工艺技术问题,实现了生产效率、产品质量或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技术服务水平的提升,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促进了节能降耗,降低本单位运营成本。
9.取得本专业1件以上发明专利(发明人)或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三)授权,且相关专利产品已上市或相关专利技术已应用推广。
(四)学术成果条件:
从事本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期间,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撰写人参与编写或修订已发布或出版发行的本专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或教材、技术手册等;
2.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刊物上发表2篇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 (独撰或第一作者);
3.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相关刊物上发表2篇与本专业有关的科普文章(独撰或第一作者);
4.作为主要起草人撰写2篇(册)体现其技术能力的工作报告、技术工艺改进方案、编制的操作手册或解决工作难题的案例报告,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用性,并得到单位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2名本专业高级职称人员的推荐。
高级工程师条件
(一)资历条件:
1.取得食品类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 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 4 年。
2.破格申报条件: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的选手;
获得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省部级表彰;
或取得广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可申报本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下等级职称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二项以上:
1.作为诚信小组成员,参与组织本单位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通过评价。
2.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参与传统食品、餐饮菜品制作技艺推广、工艺创新和工业化生产,或参与“粤菜师傅工程”等有关项目,积极开展传技带徒工作。
3.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参加1项省、部级以上或市级2项以上科研项目、新产品研究开发的全过程。
4.作为主持或技术骨干,完成1项以上本行业难度较高、较 复杂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
5. 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1项以上大型工程项目设计、2项 以上中型工程项目设计或2项以上大型工程分项目的设计。
6.在本专业生产、技术、质量管理活动,或新产品、新工艺设计中,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解决关键问题。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应符合下列条件三项以上:
1.获得国家一或二类技能竞赛金、银、铜牌或一等、二等、 三等奖的选手或教练,获得省级一类竞赛金牌或一等奖的选手或教练,获得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或获得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前五名;或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或作为优秀高技能人才获得市(厅)级表彰。
2.取得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员资格,参与食品企业体系建设评价。
3.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完成2项以上新产品开发,并被推荐为省级食品行业优秀新产品,列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广东消费品供给指南》;或1项以上科技创新成果获省级以上食品行业科学技术奖、优秀设计或优质工程等专项奖(特、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本人获省级以上食品行业科技创新发展先进个人。
4.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食品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或1项以上食品行业重点引进项目成果转化,有较大的创新性,并通过市(厅)级主管部门以上或省级以上食品行业组织的评价。
5.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完成1项国家、行业、地方或省级以上团体标准、技术规范等制(修)订,且发布实施;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参加了公开出版的教材的编写。
6.被认定为食品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项目省级传承人,或担任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主持人。
7.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解决了本单位 2 项以上复杂的工艺技术问题,使生产效率、产品质量或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技术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或促进了节能降耗,有效降低本单位运营成本。
8.作为主要参加人员策划组织本专业相关中型以上(200人以上)技术交流活动(研讨会、论坛等);或出席本专业中型以 上技术交流活动,并发表专题演讲。
9.作为技术骨干参与产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提升工作,有2项 以上产品被推荐为省级食品行业名牌产品或特色食品。
10.作为技术骨干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或应用新方法、新材料等项目1项以上,经省级以上食品行业组织专家评价, 确认取得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技术创新性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11.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本专业1件以上发明专利或3件 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相关专利技术已应用推广,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或经济效益。
(四)学术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
2.在本行业相关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科普文章2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
3.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编写或修订2项已公布或出版发行的本专业相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教材、技术手册;
4.作为主要起草人撰写2篇(册)体现其技术能力的工作报告、工艺技术改进方案、操作手册或解决工作难题的案例报告,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并得到单位主要负责人或 2 名本专业高 级职称人员的推荐。
正高级工程师条件
(一)资历条件:
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选手的指导专家、教练,获得 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南粤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可破格申报本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下级别的职称。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二项以上:
1.主持或作为专家开展传统食品、餐饮菜品制作技艺推广、工艺创新和工业化生产,或实施“粤菜师傅工程”等相关项目, 在本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育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主持完成本专业重大技术项目、大型工程设计和建设项目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3.主持行业工法、操作法、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制定,或作为主要人员提供重要支持。
4.取得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评价员资格;指导食品工业企业建立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并通过评价。
5.主持开展本单位产品研发、工艺技术创新、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和食品安全管控等“三品”专项行动,也能对同行“三品” 专项行动项目进行评价和指导,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三项以上:
1.获得世界、国家一或二类技能竞赛金、银、铜牌或一等、 二、三等奖的选手或教练,获得国家技术能手称号或取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前五名成绩,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或作为优秀高技能人才,受到省部级表彰。
2.作为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完成本专业领域科技项目, 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3.主持完成3项以上新产品开发并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广东消费品供给指南》上公布;或2项以上科技创新成果获 省级以上食品行业科学技术奖、优秀设计或优质工程等专项奖 (特、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本人获省级以上食品行业科技创新卓越领导者。
4.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食品行 业重大科技项目;或完成1项以上食品行业重点引进项目成果转化,创新性显著,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或省级以上食品行业组织组织的评价。
5.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本专业2项以上国家、行业、 地方标准或省级以上团体标准、技术规范的制(修)订并发布实施,或公开出版的教材编写。
6.主持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员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行业发展规划或纲要的编制,且相关规划或纲要已发布实施。
7.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开展产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提升工作, 有2项以上产品被推荐为省级以上食品行业名牌产品或特色食品。
8.主持解决了本单位2项以上复杂的工艺技术问题,使生产效率、产品质量或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技术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社会或经济效益显著;或促进了节能降耗,明显降低本单位运营成本。
9.担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项目传承人或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作为该领域技艺技能最高水平的代表人。
10.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员,策划组织本专业相关大型 (400 人以上)技术交流活动(研讨会、论坛等)的,或出席本专业大型技术交流活动,并发表专题演讲。
11.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本专业2件以上授权发明专利,经省级以上食品行业组织组织的专家评价,确认具有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1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完成2项以上本专业新产品、 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研制开发并已投入生产应用,经省级以上食品行业组织组织的专家评价,确认技术创新性处于国内领先或以上水平。
13.主持或作为主要撰写人完成本专业重点研究项目或科技项目技术报告,经省级以上食品行业组织组织的专家评价,工艺技术论证有深度,研究过程(包括调研、设计、测试等)数据齐全、准确,处于国内领先或以上水平。
(四)学术成果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或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与本专业相关的专著(包括科普)1 部(独著),文 字量达5万字以上。
2.出版与本行业相关的著作 1 部(合著或合译)及在本专业 刊物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在本行业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科普文章1篇以上。
3.在本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在本专业公开发行刊物发表本专业科普文章2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
4.作为主要起草人撰写2篇(册)体现其技术能力的工作报告、技术工艺改进方案、编制的操作手册或解决工作难题的案例报告,经评省级以上食品行业组织组织的专家评价,确认具有很强的学术水平、实用性或很高的技术创新性。
技工院校条件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