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
根据《佛山市新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安家补贴工作实施细则》
补贴标准
1.正高级职称补贴30万元;
2.副高级职称补贴20万元;
3.补贴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
申请条件
1.在该市缴纳社保、个税,与用人单位签订全职工作劳动合同最少3年;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市外调动(引进)手续经佛山市党委、政府人才部门办理。
珠海市
根据《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
补贴标准
1.正高级职称:住房补贴35万元
2.副高级职称:住房补贴和25万元
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
2.中级职称:租房和生活补贴3.8万元;
补贴分两年两次等额发放。
申请条件
首笔补贴:
1.年龄(以来该市首次缴社保时间计):正高级职称4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4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35周岁以下;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师45周岁以下,技师40周岁以下。
2.社保和个税:须在该市连续缴纳社保及个税6个月以上(以提交申请之月往前推算)。
港澳台、外籍人才缴纳社保或个税其中一项即可。
3.申报期限:在该市首次工作后两年内提交申请。
续发补贴:
1.在该市工作且距上一笔申请间隔12个月以上。期间应在该市连续缴纳社保,累计中断缴纳不超过3个月。
不论申请手笔或续发补贴皆应满足。
2.劳动合同:与该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中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
3.户籍:取得该市户籍(正、副高级职称及港澳台外籍人才无须取得)。
4.年收入:正高级职称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副高级职称年收入18万元以上。
江门市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集聚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的通知
补贴标准
1.正高级职称,晋升补贴5万元;
2.副高级职称,晋升补贴2万元。
申请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未退休,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在该市除机关事业单位、民办学校、民办医疗机构以外工作。
东莞市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补贴标准
1.中级职称:补贴最高6万元
2.副高级职称:补贴最高20万元;
3.高级职称:补贴最高30万元;
4.对晋升高级职称的补贴4万元至10万元。
汕头市
根据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促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通知
补贴标准
1.助理级职称:一次性获得1500元
2.中级职称:一次性获得3500元
3.副高级职称:一次性获得1万元
4.正高级职称:一次性获得2万元
申请条件
1.对于中级职称,必须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并与区内企业签订全职劳动合同至少3年,并且连续缴纳社保或公积金满12个月;
2.对于上述第三条所述情况,申请时间必须在获得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并且申请时仍然在该区有劳动关系。
汕尾市
根据《广东省汕尾市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补贴标准
1.正高级职称:人才将享受岗位与住房补贴共计85万元。
2.副高级职称:人才将享受岗位与住房补贴共计40万元。
3.中级职称:人才将享受住房补贴15万元。
申请条件
1.为与该市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需要一次性支付住房补贴。
2.如果服务期未满5年并且离开该市,需要全额返还已支付的住房补贴。岗位补贴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清远市
根据《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培养紧缺适用人才的若干规定》
补贴标准
1. 正高级职称者:15万元的安家补贴,并每月享受2000元的人才补贴。
2. 副高级职称者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10万元的安家补贴,并每月享受1000元的人才补贴。
申请条件
1.与清远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需达到5年以上,在此期间可享受人才津贴,并在落户时享受安家补贴。
2.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以上但不满5年,则在此期间可以享受房租补助。
茂名市
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茂名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通知
补贴标准
1. 正高级职称的人才:
安家补贴:一次性发放3万元;
人才补贴:每月发放3000元;
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8万元。
2. 副高级职称的急需紧缺人才:
人才补贴:每月发放2000元;
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3万元。
申请条件
1.年龄限制:55周岁以下(急需紧缺人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
2.人才补贴按月发放,并持续3年;
3.在该市全职工作满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或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可以一次性获得相应的奖励补贴。
4.对于正高级职称而言,如果短期连续工作1至6个月以上,则每年可一次性获得不超过3至6万元的人才补贴。
云浮市
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
补贴标准
1.正高级职称:住房补贴(税后)12万元;
2.副高级职称:住房补贴(税后)6万元。
申请条件
与该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住房补贴分3年平均发放。
揭阳市
根据《揭阳市实施引进和使用好中高级人才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补贴标准
1.正高级职称:补贴25万元,工作满5年,购房补贴20万元;
2.副高级职称:补贴15万元,工作满5年,购房补贴10万元。
申请条件
符合揭阳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新引进到该市工作的,补贴享受期最长为5年。
广州市黄埔区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集聚人才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和《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集聚人才若干措施(试行)》
补贴标准
1. 副高级职称:一次性资助4000元;
2. 正高级职称:一次性资助8000元。
住房补贴
副高级以上职称:5万元,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50%。
申请条件
1.从2021年9月27日起,在黄埔区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以及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航运服务、新材料、新能源、绿色低碳、文化创意等产业单位工作;
2. 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3. 职称证书由广东省核发,并且从事的工作与证书所持职称相符。
4.正高级职称的年龄低于50周岁,副高级职称的年龄低于45周岁;
5.在该区有合法住所或租房,并在当地工作满1年;
6.入户后,在当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广州市南沙区
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延续穗南开人发规字〔2020〕2号文件的通知》
补贴标准
副高级职称的人才:一次性奖励3000元;
正高级职称的人才:一次性奖励5000元。
申请条件
1.与南沙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经人社部门管理的系列职称;
3.不可重复申领;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人才复工复产八项措施》
补贴标准
1.助理级职称:年龄低于35周岁,奖励2万元;
2.中级职:年龄低于40周岁,奖励4万元;
3.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低于45周岁,奖励6万元。
申请条件
1.新引进并在南沙区工作,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3个月;
2.在南沙区工作期间取得副高级职称或技师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3.取得正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